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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土地增值稅試算
土地公告現值 元/每平方公尺
前次移轉申報現值 元/每平方公尺
消費者物價指數 消費者物價指數
土地面積 平方公尺
權利範圍 /
自用住宅用地 應納稅額 = _________
一般土地 應納稅額 = _________


本試算應繳納稅額僅供參考,實際應繳稅額以稅捐單位所開立之土地增值稅單為準。
一般消費者物價指數每月皆會波動,輸入請查詢當時消費者物價指數。

查定稅額=土地漲價總數額 X 稅率-累進差額

應納稅額=查定稅額-(查定稅額 X 減徵比率)-准予抵繳之增繳地價稅額

應徵稅額計算公式

漲價倍數=土地漲價總數額 / 按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後之原地價

一般土地:按漲價倍數分3級稅率累進課徵。其計算公式如下:

土地增值稅應徵稅額之計算公式

稅級別

計算公式

第一級

應徵稅額=土地漲價總數額【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申報現值(按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後)未達百分之一百者】×稅率(20%)

第二級

應徵稅額=土地漲價總數額【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申報現值(按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後)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】×【稅率(30%)-[(30%-20%)×減徵率]】-累進差額(按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後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×A)
註:持有土地年限未超過20年者,無減徵,A為0.10
持有土地年限超過20年以上者,減徵率為20%,A為0.08
持有土地年限超過30年以上者,減徵率為30%,A為0.07
持有土地年限超過40年以上者,減徵率為40%,A為0.06

第三級

應徵稅額=土地漲價總數額【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申報現值(按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後)在百分之二百以上者】×【稅率(40%)-[(40%-20%)×減徵率]】-累進差額(按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後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×B)
註:持有土地年限未超過20年者,無減徵,B為0.30
持有土地年限超過20年以上者,減徵率為20%,B為0.24
持有土地年限超過30年以上者,減徵率為30%,B為0.21
持有土地年限超過40年以上者,減徵率為40%,B為0.18

稅率速算公式表

持有年限

稅級別

20年以下
20年 ~ 30年
30年 ~ 40年
40年以上
第一級
a × 20%
a × 20%
a × 20%
a × 20%
第二級
a × 30% - b × 10%
a × 28% - b × 8%
a × 27% - b × 7%
a × 26% - b × 6%
第三級
a × 40% - b × 30%
a × 36% - b × 24%
a× 34% - b × 21%
a × 32% - b × 18%
備註: a:土地漲價總數額 b: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總額(按物價指數調整後之總額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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